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× 退換貨條件與猶豫期
■ 猶豫期保障
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次日起算 7 天猶豫期(非試用期),於猶豫期內,可申請退貨。
■ 退貨條件
商品須保持完整、未拆封或未使用,並保留原包裝、配件、贈品、發票。
若商品因人為使用、拆封或保存不當而受損,恕不接受退貨。
特殊商品(如食品、個人衛生用品、客製化商品)除商品本身瑕疵外,恕不接受退貨。
■ 換貨服務
若商品有瑕疵或出貨錯誤,請於收到商品 7 天內聯繫客服申請換貨。
■ 退換貨流程
換貨商品須保持完整,附上原包裝與相關文件
於猶豫期或瑕疵發現後,聯繫客服提出申請。
將商品妥善包裝並寄回: 欣欣大眾百貨
收件地址: 10491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247號
請備註訂單編號及退貨原因
經檢查符合退換貨條件後,將辦理退款或換貨。
■退款方式
退款將依原付款方式退回。
退款時間依各支付平台或銀行作業流程而定。
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客服 (02)2521-2211#187 / 1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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