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換貨條件與猶豫期

■ 猶豫期保障

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次日起算 7 天猶豫期(非試用期),於猶豫期內,可申請退貨。

退貨條件

商品須保持完整、未拆封或未使用,並保留原包裝、配件、贈品、發票。

若商品因人為使用、拆封或保存不當而受損,恕不接受退貨。

特殊商品(如食品、個人衛生用品、客製化商品)除商品本身瑕疵外,恕不接受退貨。

換貨服務

若商品有瑕疵或出貨錯誤,請於收到商品 7 天內聯繫客服申請換貨。

退換貨流程

換貨商品須保持完整,附上原包裝與相關文件

於猶豫期或瑕疵發現後,聯繫客服提出申請。

將商品妥善包裝並寄回
: 欣欣大眾百貨
收件地址: 10491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247
請備註訂單編號及退貨原因

經檢查符合退換貨條件後,將辦理退款或換貨。

退款方式

退款將依原付款方式退回。

退款時間依各支付平台或銀行作業流程而定。
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客服     (02)2521-2211#187 / 188
謝謝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