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× 退換貨須知
Return & Exchange Policy保障您的購物權益
收到商品後,請先確認品項、數量與商品狀態。 如需申請退貨、換貨或反映商品異常,請於期限內聯繫客服, 我們將協助確認商品狀況與後續處理方式。
猶豫期保障 到貨次日起 7 天 一般商品可於法定期間內申請解除契約;猶豫期並非試用期。
退貨條件 商品保持完整 請保留商品本體、原包裝、配件、贈品及相關單據。
瑕疵/出貨錯誤 可申請退換貨 包含破損、品項錯誤、數量短少或與訂單內容不符。
退款方式 原付款方式退回 實際入帳時間依支付平台或銀行作業流程而定。
一、猶豫期保障
除依法屬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形的商品外, 消費者可於收受商品後 7 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。
七日猶豫期自商品到貨次日起算,且猶豫期並非試用期; 退回商品時,仍應保持商品本體、原包裝、配件、贈品及相關單據完整。
提醒: 商品退回前請先聯繫客服確認申請方式,請勿未經通知直接寄回, 以免影響後續核對與退款作業。
二、退貨條件
申請退貨前,請先確認商品狀態是否符合以下條件, 並妥善保存外箱及包裝,以利後續檢查與處理。
商品完整 商品須保持完整、未使用,並保留原包裝、配件、標籤、贈品及發票或相關購買證明。
妥善保存 因人為使用、拆封方式不當、污損、保存不當或其他可歸責於消費者的原因造成損壞,可能影響退貨權益。
完整寄回 若原訂單附有贈品、配件或組合商品,申請整筆退貨時請一併寄回。
三、食品、茶葉及特殊商品
食品並非一律排除七日解除權。 是否不適用七日解除權,應依商品性質及商品頁面的事前告知內容判斷。
Reasonable Exception 易腐敗或效期較短之食品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,或解除契約時即將逾期之食品, 經事前明確告知後,可能不適用七日解除權。
Shelf-Stable Food 常溫食品與茶葉 未拆封且包裝完整之常溫食品或茶葉,依商品性質及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; 非屬法定合理例外者,仍適用七日解除權。
Customized / Hygiene 客製化及個人衛生用品 依消費者要求製作的客製化商品,以及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, 經事前告知後,可能不適用七日解除權。
瑕疵商品仍可處理: 即使商品依法不適用七日解除權,如有瑕疵、破損、品項錯誤、數量短少, 或與訂單內容不符,仍可申請退換貨或退款。
四、換貨服務
商品如有瑕疵、運送破損、品項錯誤、數量短少或與訂單內容不符, 請於收到商品後 7 天內儘速聯繫客服。
為加速處理流程,請保留商品本體、外箱、原包裝、發票與訂單資訊, 並拍攝商品全貌、異常部位及外箱狀態照片供客服確認。
商品瑕疵 商品本體有明顯破損、異常或品質問題。
出貨錯誤 實際收到的商品與訂購品項、規格或數量不符。
運送損壞 外箱或商品因運送產生破損、滲漏或其他異常。
五、退換貨申請流程
請依下列步驟提出申請,客服將協助確認商品狀態、寄回方式及後續退款或換貨安排。
1 聯繫客服提出申請 請於猶豫期內,或發現商品瑕疵、錯誤後,聯繫客服說明申請需求。
2 提供訂單與商品照片 提供訂單編號、聯絡資訊、退換貨原因及商品狀況照片。
3 妥善包裝商品 請將商品、原包裝、配件、贈品及相關文件完整包裝。
4 寄回指定地址 10491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 247 號,欣欣大眾百貨收。
5 檢查後退款或換貨 商品經檢查符合條件後,將依申請內容協助辦理退款或換貨。
六、退款方式與客服資訊
退款原則上依原付款方式退回;實際完成時間依付款方式、支付平台及銀行作業流程而定。
REFUND 退款方式 依原付款方式退回,實際入帳時間依支付平台或銀行作業流程而定。
CUSTOMER SERVICE 客服電話 (02) 2521-2211
分機 187/188
分機 187/188
RETURN ADDRESS 商品寄回地址 10491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 247 號
欣欣大眾百貨收
欣欣大眾百貨收
請於寄回包裹內或外箱明顯處備註 「訂單編號、購買人姓名及退換貨原因」, 以利客服快速核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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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先聯繫客服確認商品狀態與寄回方式, 並準備訂單編號及商品照片,讓後續處理更快速順利。

